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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反洗钱及反恐融资领域采取行动 成效显著

2005年01月26日 18:11

  中新网1月26日电 1月21日,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16任轮值主席致函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邀请中国成为FATF观察员。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时说,中国的反洗钱机构建设只有短短两年左右时间,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23个部门联合行动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在反洗钱及反恐融资领域采取了有力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反洗钱立法建设上,中国先后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禁毒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融资公约》和《反腐败公约》等一系列与反洗钱及反恐融资领域相关国际公约;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独立的“洗钱罪”;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建立了金融机构的客户识别尽职调查程序、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在机构建设上。200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陆续建立了反洗钱工作机构;2004年6月,建立了中国的金融情报中心(FIU)——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集中分析有关大额和异常资金活动。

  在反洗钱监管领域,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反洗钱工作现场检查。

  在国际合作领域,2004年10月6日,中国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反洗钱地区性组织——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成为其重要成员;逐步与俄罗斯、香港、澳门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双边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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