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7日电 中国建设部消息,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指出,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四个重点。
徐波指出,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3%。建议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特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大事故,基本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大事故的努力目标或控制指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制定杜绝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大事故,争取基本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大事故的努力目标或控制指标,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制定力争杜绝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努力目标或控制指标。
徐波表示,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以及对企业两项安全许可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建设部下发的关于独立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管人员配备、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文件。建设部正在加紧制定出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从而保证企业加大现场安全投入和科技投入,全面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要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并要建立起执法台帐,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设部要对照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统计检查各地执法情况;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建设部要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导则》,全面规范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要继续加强已经建立的六项制度,特别要突出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制度。
三是要研究新问题、发现规律性、找到新途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深入研究重大事故发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要不断创新和调整工作机制、工作方式。
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加大科技投入。各地不但要认真制定近期的工作目标、计划,同时还要在深刻分析判断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制定建筑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