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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联合审计部门 监督政府财政预算执行

2005年01月28日 08:23

  中新网1月28日电 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去年财政超收收入逾70亿元,而关于预算监督的法律法规里对这一大笔钱的使用没有规定,那么如何实施监督?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高佐之畅谈了预算监督的一些工作。

  人代会短短几天内要对政府部门预算计划进行审查通过,是否能达到预算监督的效果。高佐之说,人代会前一个半月,财经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就召开两次会议,对财政预算进行初审,做了大量的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主要是对市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监督。

  从人力物力及现实情况而言,去年选择了市卫生局及市市政管委的路灯改造项目作为重点跟踪的监督项目。同时,也加强了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配合,请他们对重点跟踪监督项目重点审计,然后将市政府通过的审计报告向我们报告。

  就假如北京市政府希望问题内部处理,那么交给人大的审计报告与交给政府的是否会是一样这一问题,高佐之表示,相信是一致的。虽然行政机关与监督机关两者分工不同,但是基准点是一致的,都是在市委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

  预算超收收入是广大代表十分关注的问题。但《预算法》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并没有作出规定。财经委对这部分资金如何实施监督?高佐之介绍说,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规定,对超收收入的使用方案,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向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市政府应将使用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人代会报告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而不是像预算内收入采取批准、使用、报告程序,这个得按法律办,依法监督,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高佐之还表示,遇到法律瓶颈并不意味着不能监督。可以在工作办法上进行创新,去年10月份正式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文件,完善对超收收入的监督,明确了市财政局每年11月15日前将超收收入安排向我们通报,每年1月第10个工作日前将上一年超收收入安排提交常委会备案,在当年人代会上作报告。  

  高佐之还表示,监督全城的“钱袋子”,感到有压力,不过,有压力是好事。我跟我们的工作人员也是这么说,责任大了自然有压力,但不要妨碍自己工作。(赖颢宁)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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