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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头号通缉犯季炳雄藏械罪成 法官今作出判刑

2005年02月03日 09:15

  中新网2月3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涉嫌与多宗严重罪案有关的香港头号通缉犯季炳雄,非法藏有军火两项罪名成立;但在太平道企图谋杀一名警长的罪名,陪审团则未能达成裁决,控方正考虑是否要求重审有关控罪,而法官则押后至今日对判罪作出判刑。

  香港商报报道说,季炳雄与另一名被告吴振强昨日傍晚由囚车载离香港高等法院,警方采取高度戒备。44岁的季炳雄(又名关德荣),陪审团经过6小时退庭商议,裁定无牌管有枪械、弹药与无牌管有爆炸品的罪名成立。至于指他于01年在太平道企图谋杀警长施君明的控罪,以及一项交替性控罪蓄意开枪射击,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的裁决。

  另一被告46岁的吴振强,被控无牌管有枪械、弹药与爆炸品,陪审团昨日亦无法就两项控罪达成大比数的裁决。但他较早时已承认一项藏有伪造身份证的罪名。

  法院押后至今日再决定是否另组陪审团,重审未有裁决的控罪,以及就季炳雄两项已定罪的罪行,听取辩方求情陈词后,作出判刑。

  季炳雄因涉及多宗严重罪案,包括枪伤警员,被香港警方视为“贼王”叶继欢及张子强后的新一代“贼王”,警方悬红200万元通缉,成为香港“身价最高”的通缉犯。2003年12月24日,香港警方出动飞虎队在油麻地渡船街一个单位拘捕季炳雄与吴振强。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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