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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年结婚不利? 迷信说法“寡妇年”属无稽之谈

2005年02月04日 14:29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对于“鸡年无春,不宜结婚”的说法,有关人士给予了抨击,并呼吁广大新人不要听信迷信说法。

  按照民间的一种说法,说鸡年是“寡妇年”,是因为鸡年没有“立春”这一节气。因为2月4日(阳历)已是“立春”,2月9日(阳历)才是鸡年大年初一,这样农历鸡年节气中缺少“立春”,等于是鸡年“无春”,即所谓的“寡妇年”。

  很多新人赶在猴年的最后几天登记结婚,就是受了“寡妇年”结婚不吉利这一迷信说法的影响。

  对此,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一说法并无任何科学依据,请广大新人更加理性地对待结婚。他说,“无春”只是农历与阳历的历法巧合。农历中全年无“立春”的情况,在19年中便会出现7次,与是否适宜结婚、生育没有任何关系。

  该人士认为,部分新人抱着避开“寡妇年”的心态,刻意迷信“吉利”时间会影响生育平衡,实际上,人为的结婚和生育“扎堆”会导致很多社会问题,呼吁新人不要听信迷信说法,“鸡年不宜结婚”纯属无稽之谈。(姚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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