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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还债诈骗7700万 一港人在穗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5年02月06日 07:18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用“骗新钱还旧债”的手法连续骗开信用证18单,造成广南集团损失高达7700余万港元的特大信用证诈骗案,近日在广州中院审结。香港籍居民麦坚因犯信用证诈骗罪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麦坚是香港居民,身兼香港广丰行有限公司(下称广丰行公司)、南美洲国际冷冻海产有限公司(下简称南美洲公司)、广州泛太平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泛太平洋公司)董事、总经理三职于一身,他掌握着这三家公司的实际经营权、财务支配权。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6月至1997年10月,由麦坚主管负责的广丰行公司在严重亏损、没有真实海产品进口贸易的情况下,委托广南公司或广南属下的益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怡公司)为其申请开具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由他指定。

  广丰行公司先后要求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为其开具了18笔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并持虚假的附随单据到银行贴现。经司法会计鉴定,该18笔信用证合计金额为港币77534212.62元。从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广丰行公司只返还益怡公司港币273.5万余元,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代广丰行公司垫付的信用证项下共计7716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吴秀云)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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