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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局向全国通报阜新矿难情况 提三点要求

2005年02月15日 19:02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五日电(记者闫晓虹)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昨天获悉辽宁“二·一四”瓦斯爆炸事故信息后,王显政局长、赵铁锤副局长立即率工作组连夜乘汽车赶赴阜新市,目前正紧张地工作。救护队员正在井下巷道探查,全力搜救十三名下落不明人员。

  今日凌晨四时到达事故矿井后,王显政、赵铁锤一行立即查看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在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后,要求事故抢救工作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同时密切监视井下气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瓦斯,全力抢救遇险人员。他们还就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

  据悉,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于二00四年六月通过技术改造,设计能力一百五十万吨/年。海州立井现有两个立井和三个斜井,二个回采工作面,三个掘进头,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两翼对角混合式;矿井有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有二十六个监测传感器对矿井所有采掘面及峒室进行监测监控。二月十四日十五时零五分,井下报告在二百四十二采区上山有一股烟逆风流过来,矿值班调度核实后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井下可能发生瓦斯事故。

  目前,有关事故发生原因、爆炸地点等情况待下一步调查核实。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日还向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中央管理煤矿企业发出通报,通报辽宁省阜新集团公司海州立井“二·一四”瓦斯爆炸事故情况,并就切实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该通报首先督促和组织煤矿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瓦斯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制定和落实相应规定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必须依法下达执法指令,坚决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通报指出,瓦斯事故已成为制约中国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最主要因素,各级煤矿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必须将瓦斯治理放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坚决制止违规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行为。因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报还要求加强对节日后恢复生产的煤矿企业的监管,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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