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中华文摘》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面对以下数字,我认为我们必须重视腐败危害程度和反腐败的难度。
“中国拥有亿万富翁1000人,百万富翁300万人。与此同时,中国还有近5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这是去年许多媒体报道过的,富翁们的合法或非法的财富及“富翁级别”,是按人民币计算得来的。
《新民周刊》等媒体披露截至2001年底的统计:“近20年来,约4000人出逃国外,外逃资金500亿美元。”
对比一下,4000外逃人员平均每人带走1250万美元。如果将带出资金算作他们的全部财产,再把这一部分折合成人民币,这些人“人均”都是亿万富翁。说“跑了4000个亿万富翁”,这不准确;说“相当于跑了4000个亿万富翁”,或者“大部分亿万富翁都跑了”,好像不离谱了——但还是不准确,因为没被划为非法“外逃”的肯定是“携资外出”中的大多数。这4000人只是“外逃”的一部分,在国内外的收入也决不会人均就这1250万美元。由此可见:关于中国亿万富翁的统计严重失实,大部分亿万富翁未包括在内。仅从“外逃人员”带走资金数字看,似乎中国的亿万富翁多在国外;中国的亿万富翁,“合法成就”的少,而“非法升级”的是大多数。
外逃人员因“外逃”暴露了他们的“成果”和“能量”,而国内没外逃又“事发”的,大家伙还不及外逃人员中的一般水平。“最大的腐败分子”成克杰,其“腐败成果”为4000多万人民币。新近披露的首都公路发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贪污受贿6000多万元,据说又“破了腐败新纪录”,距亿万富翁也差一截子。国内被抓被杀的腐败分子中,还没听说哪位被查出有亿万元的“身价”。难道“能量大”和“量丰收”的大家伙都跑了吗?断然不是。
到底跑了的和没跑的谁是腐败与经济犯罪的“主力军”?究竟是外逃的还是不外逃的能量大?
国内大能量的高官巨贪,“收获”不及外逃者的“人均水平”,进入亿万富翁级别的闻所未闻,这说明在国内腐败的风险很低,厉害的腐败分子被揭露仍属“小概率事件”,揭露后被彻底清算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风险概率极小而收益巨丰是腐败与犯罪分子极大的幸运。在发展中国家,靠腐败轻松成为发达国家中的大富翁,有多幸运呢?仅以外逃者计,给这种幸运一个量化吧:那些人的幸运,至少相当于每人中了20次500万元的头彩!社会上梦幻般的千万分之一的“万幸”,和他们的幸运相比简直算得上“不幸”了。他们这样大幸自然为绝大多数人的大不幸!
(文/黎明 摘自《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