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法院系统以宋鱼水为楷模 树人民法官好形象

2005年03月01日 07:59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朱大强)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学习宋鱼水模范事迹的决定,要求全国法院学习宋鱼水,在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宋鱼水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十一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一千二百余件,其中三百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中国领导人就开展向宋鱼水学习活动作出指示:宋鱼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高效文明的审判作风和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很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爱戴,是一位人民的好法官。要通过开展向宋鱼水学习的活动,出现更多的像宋鱼水一样的基层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广大法官学习宋鱼水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职业追求,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职业道德,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并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中宣部、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将宋鱼水作为先进典型向全社会推出,中央政法委要求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迅速开展向宋鱼水学习活动。(完)

 
编辑:宋方灿】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