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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孔立:一个中国原则是贯穿反分裂国家法的基调

2005年03月08日 19:28

  中新社厦门三月八日电 (记者杨伏山)大陆著名台湾问题研究学者、厦门大学教授陈孔立八日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认为,“一个中国”是多年来大陆对台工作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也是正进行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基调。

  陈孔立教授解释说,“一个中国”原则具体说就是“一个中国、尚未统一、不许分裂”的原则,没有这个原则,一切都无从谈起。据他了解,“一个中国”原则,是贯穿《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基调。

  陈孔立认为,这个基调是和平的调子,而不是动武的调子。和平统一是大陆尽最大努力争取的目标,而《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目的就是要扫除和平统一进程中的障碍、不允许“一个中国”的现状被改变,藉此保障两岸的和平与发展。

  针对有人称《反分裂国家法》就是“对台动武法”、“战争动员令”的论调,陈孔立认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中当然也提到以非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但采用非和平的方式也是有前提的,就是推动和平统一的希望一线都没有了,推动和平完全无效,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迫不得已才会采取这种方式。这个前提是很严格的。

  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提出和草案的审议,陈孔立认为是合理合法的,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在面对分裂活动加剧时都有权作出这种选择。他说,《反分裂国家法》绝对没有对台湾同胞施加任何压力,而是对广大台湾同胞寄以很高的期望,相信台湾同胞看到大陆的诚意和善意之后,反而会对台湾当局施加压力,促使其也向大陆释出善意,使“台独”势力更孤立。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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