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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03月14日 09:33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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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网站:2005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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