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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反分裂国家法是和平统一之法 不是战争法

2005年03月14日 10:50


    三月十四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作者: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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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回答台湾记者有关《反分裂国家法》提问时表示,在这部法律明确地规定了要推进两岸人员的交往,鼓励和推进经济的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励和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的交流,规定要保护台商的利益。

  温家宝表示要尽快采取三项措施:

  第一,尽快将海峡两岸的客运包机,由节日化转向常态化。

  第二,要采取措施,解决台湾,特别是台南地区农产品到大陆的销售问题。

  第三,要尽快地恢复和解决大陆的渔民到台湾去实行劳务输出的问题。

  温家宝表示,我们还准备出台一系列优惠的政策和方便的措施。

  温家宝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个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也不是一部“战争法”。这部法律是遏制和反对“台独”势力。只有遏制和反对“台独”势力,台海才有和平的局势,台海的和平和稳定有利于台商到大陆的投资,也有利于外国到大陆的投资。

  温家宝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前不久就台湾问题的重要谈话已经讲到,我们要保护台商在大陆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对台湾人民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去做。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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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网站:2005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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