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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处罚细则 有意传播黄图者最高可判无期

2005年03月15日 09:43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今日早报消息,温州警方表示,日前他们已明确公布了淫秽图片的新标准,将对违法者严格使用法律利器。

  利用网上即时通讯软件(QQ、MSN等)来传播色情、淫秽的图片是公安机关最近碰到的新情况,温州警方对此制定了处罚细则。

  温州市公安局信通处监察科科长曾雪峻介绍,转发淫秽图片也属违法行为,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400件(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王增军、任慧康)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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