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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林俊杰“盗歌”一说 香香力证翻唱合情合理

2005年03月16日 14:39

  中新网3月16日电 3月14日,歌手香香在北京约见记者,为自己被林俊杰指为“盗歌”一事作出澄清。香香的签约公司飞乐唱片更出示了他们就《江南》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办理版权使用的协议书,力证香香的翻唱手续齐全、合情合理。

  广州日报报道,香香在记者会上表示:“林俊杰是我很喜欢的偶像之一,被他误会真的是件很难受的事情。公司有关人士告诉我,他们在版权协会早就办妥了版权手续,所以我的翻唱并不存在‘盗’的问题。”之前有消息说,作为对林俊杰的回应,香香正在筹备新歌《偷心者》,采访时她透露,这首歌正在加紧录制,近期就将推出,“我觉得在这一事件中,我是受伤害被利用的一方,林俊杰他们那边总说我借他的名气造势,怎么就没人意识到他们也是在借我炒作他们即将发行的新专辑呢?我不会借别人造势,也更不想别人借我造势。”香香一脸的委屈。

  飞乐唱片的发言人告诉记者,现在香香的人气正在急速上升,无论是新唱片的销量还是在网络上的受欢迎程度,都远远把林俊杰抛离在后,目前香香受邀参加的商业演出等活动也已经满满地排到了5月底,这些成绩都有力证明,香香根本无需借他人之名炒作自己。(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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