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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华各界继续齐声支持中国《反分裂国家法》颁行

2005年03月16日 16:13

  中新社曼谷三月十六日电 (记者 罗钦文)泰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十六日发表声明指出,中国通过和施行《反分裂国家法》,敲响“台独”丧钟,让全世界炎黄子孙拥抱“和平统一”曙光。

  刊登在此间华文报上的这份“声明”表示,坚决拥护胡锦涛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和《反分裂国家法》。泰国“和统会”呼吁,广大台湾同胞不要受到“台独”分裂势力的欺骗和鼓惑,海外炎黄子孙精诚团结共同实现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泰国内地记者协会、泰国通讯记者协会、泰国通讯记者联谊会、泰国曼谷是乐园吉祥气功健身会、泰国北榄坡府十六个侨团今天也发表声明,坚决支持和拥护中国《反分裂国家法》。

  他们认为,大陆始终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相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务实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两岸关系在多个领域的发展,增进了两岸人民彼此间的了解和友谊。但是,“台独”分裂势力极力否定“九二共识”,大搞各种“渐进式台独”活动。《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因此非常必要和及时。

  此间各家华文传媒对中国《反分裂国家法》予以高度关注,不仅全文刊登《反分裂国家法》内容,而且大量援引外电进行充分报道,甚至发表评论文章。《中华日报》连续两天在第二版整版聚焦中国《反分裂国家法》,指出“国际社会积极评价《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把和平统一摆在最优先地位”。

  《亚洲日报》也连续两天发表社评,观点鲜明地指出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乃“中华民族的佳音,分裂主义的丧钟”,解读《反分裂国家法》“内政不容干涉,内容不能歪曲”。

   该社评表示,解读中国《反分裂国家法》,有两个问题必须厘清:第一,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完全是中国的内政,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是任何其他国家不得干涉、也无法干涉的事。这部法律明文规定“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第二,对于《反分裂国家法》,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蓄意歪曲。这部法律以相当多的条文明确“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具体提出了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五项措施。文章认为,应将《反分裂国家法》全文通过各种渠道让广大台湾民众好好看一看,让他们了解这部法律的真实内容。白纸黑字,任何人都无法歪曲。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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