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家环保总局:重污染行业将强制性推行清洁生产

2005年03月17日 09:37

  中新网3月17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制订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确定一批重污染行业作为清洁生产的重点。

  据法制日报报道,目前,中国经济运行中煤、电、油、运紧张,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说,要缓解这些压力,推行清洁生产是一个有效措施。它既可以帮助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又可以减少废弃物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末端治理的压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综合效益,同时提升市场竞争力。她认为,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是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措施。

  汪纪戎说,企业是开展清洁生产的主体,在推行清洁生产时,首先要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她透露,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制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确定一批重污染行业作为清洁生产的重点。

  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建立地方性清洁生产激励机制,把鼓励和强制结合起来,推动企业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汪纪戎说,在推行清洁生产时,各地应在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数量后,再发放排污许可证,同时参照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对未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比照同类型已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核定排污量后,再核发排污许可证。(郄建荣)

 
编辑:邱观史】
:::相 关 报 道:::
·环保总局:环保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三省区将试点 (2005-03-16)
·国家环保总局积极办理“两会”建议提案 (2005-03-10)
·国家环保总局:清理出139个违法开工电站项目 (2005-03-08)
·国家环保总局:清理出139个违法开工电站项目 (2005-03-08)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