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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贪污、挪用公款300余万 吉林延吉粮企巨贪受审

2005年03月23日 07:02

  中新社延吉三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吴兆飞)原延吉粮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姜勇,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三百余万元人民币一案,由延吉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于二十二日上午在延吉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

  延吉市检察机关查明,二00二年七月,姜勇在担任延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采取不入账的手段挪用售粮款七十六万余元,用于填补其个人在延吉市和黑龙江省海林市饭店的亏损及装修亏空。

  二00三年十二月,姜勇任吉林延吉粮食储备库主任期间,为偿还其个人欠黑龙江海林三石粮库钱款一百四十万元,将当时延吉市依兰粮库中的一百一十六万公斤粮食认定为次品,冲账一百一十一万余元发给黑龙江海林三石粮库。为凑足余款,又从原延吉粮食储备库当时派到黑龙江收粮的职员夏文手中调走二十七点二万元,一并还给了三石粮库。二00四年一月八日至五月二十日,姜勇先后五次从夏文手中挪用购置水稻款共九十二点四二万元。

  据悉,二00四年五月,姜勇得知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其经济问题,遂提取十万元现金匆忙外逃,先后辗转到黑龙江省及南方诸省。七月十四日,藏匿于北京的姜勇被延吉警方抓获。

  在当日的庭审中,姜勇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本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期作出判决。(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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