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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绊倒四名国税局长

2005年03月30日 14:45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武汉晚报报道,虚开3.8亿元增值税发票,湖北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绊倒四名国税局长。截至目前,被该案牵扯的武汉市国税局汉南分局局长徐刚业被判刑,湖北省黄梅县濯港分局局长高张杰及副局长朱泽军已被提起公诉,黄梅县国税局长吴建华也将于近日起诉。另外,10余国税干部受到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虚开3.8亿元增值税发票

  来自广东省潮阳市的朱明州、朱明桂,两人职业均系当地农民。2004年4月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二犯死刑(注:二朱现已提出上诉)。

  法院查明,从1996年3月开始,朱明州在湖北省和广东开了三家“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亿余元;其弟朱明桂,学着哥哥,虚开增值税发票2.2亿余元。

  朱氏兄弟貌不惊人,却以“生意人”的眼光,以身试法,制造了湖北省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检方剑指汉南拎出国税局

  朱氏兄弟从哪儿弄来这多增值税发票呢?侦查人员意识到,朱氏兄弟的背后,一定隐藏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行为。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追查利剑首先指向汉南区国税分局。

  由此,原汉南区国税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徐刚业玩忽职守一案,终于在去年下半年浮出水面。

  据查,1999年10月,徐刚业在明知“朱氏兄弟”成立的武汉广泰经贸有限公司不在汉南区经营,仍违反不得跨区受理税务登记的规定,同意该公司以在汉南设门面的“变通”方式,办理税务登记,后在广泰公司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管过程中,徐刚业也未加制止。后来,当市国税局汉南区分局征收所发现广泰公司连续3个月税赋明显偏低,用票量大,认为其有偷税嫌疑,对广泰公司停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徐刚业强令征收所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广泰公司,并称有问题由他负责。结果,国家税收因此损失160多万元。

  去年12月,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处徐刚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又有3名局长落马

  徐刚业案告一段落后,追查方向转移到了黄梅县国税局。根据前期工作,检方初步掌握了该县国税局濯港分局局长高张杰、副局长朱泽军涉嫌玩忽职守的犯罪线索。

  据查,2000年9月,高、朱二人在未查明湖北佳美服饰有限公司是否有实际经营及法定代表人“蔡俊龙”、开票人“张慧颖”等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为该公司(注:实为空壳开票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另外,在明知该公司是“异地经营”,存在销售额巨大、税赋率严重偏低等疑点,仍非法接受其钱物而疏于防范与管理,在稽查中违反规程,轻率地作出“未发现税务违法问题”的结论。

  另外,高张杰还违反规定对该公司按0.3%超低税赋征收增值税。

  经核算,高、朱二人上述玩忽职守行为,致使“朱氏兄弟”有条件大量领购增值税发票进行虚开,最终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近900万元。

  作为黄梅县国税局副局长,吴建华分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但是,当佳美公司前来办理审批时,吴无视《湖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操作规程》的规定,未经核查,擅自将佳美公司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致最终造成国家巨额税款的流失。(杨明安、许丽薇)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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