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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资金已落实

2005年03月31日 10:37

  中新社福州三月三十日电(记者孙贤迅)福建今起又在农村推行一项政策,该省农村只生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六十周岁后每人每年可得到不低于六百元的奖励扶助金。

  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今日起全面推行。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福建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少生人口一千二百八十万,有效遏制了人口的急剧膨胀,该省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但福建广大农村基本上还沿袭传统的家庭子女养老模式,最早一批响应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民众正逐步进入老年,与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在生产、生活及养老方面面临的困难更多,该省农村由此出现了新的困难和弱势群体。

  为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得到实际利益,稳定低生育水平,福建去年在二十六个县进行试点,七千名只生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一九三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年满六十周岁的农民,得到了政府的奖励扶持,解决了农村最早一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面临的实际困难,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得到保障。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学梅说,该省财政已经落实了奖励扶助资金,估计今年全省将有二万三千多人终身可受益于此项德政。(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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