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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CPI涨幅月环比超1%须暂停提价3个月

2005年04月05日 07:57

  中新社北京四月四日电(记者于晶波)针对当前通胀压力,中国国家发改委今日对外表示,该委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继续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百分之一或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百分之四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三个月。

  在经历了持续半年的回落之后,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今年二月再次呈现上升态势,CPI指数上涨到百分之三点九,紧逼官方制订的百分之四的调控目标。

  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发改委出面发布的这份通知要求,中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须将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今年各项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政策、安排工作均须服从实现今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CPI涨幅超过“两条控制线”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三个月。

  通知意味深长地指出,各地在疏导价格矛盾时,要妥善把握好时机和力度,制订调价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民众承受能力,并须认真测算调价措施出台后对低收入群体及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

  此外,官方还要求各地须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食、化肥、石油、煤炭、钢材、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生产资料涨价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的情况,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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