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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中国将对个体工商户实行“阳光税收”

2005年04月08日 08:46

  中新社北京四月七日电 (记者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今天传出的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的征管,促进其健康发展,中国将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税收的征收管理。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推进个体税收征管的“阳光作业”,促进其纳税遵从度的进一步提高。

  税务总局称,今后将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广泛的纳税宣传和辅导,使广大纳税人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促使其知法、懂法,增强守法观念。在坚持依法治税和注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不断降低纳税成本。

  今后,中国将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共同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对纳税户停业、复业和注销等信息的交换,联合开展定额核定工作,确保双方对同一纳税户核定定额的统一,进一步提高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此外,还将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采用计算机核定定额,避免定额核定过程中的“关系税”和“人情税”。同时,还要不断完善业务需求和优化定额核定的软件,加快推广使用的步伐。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中国个体经营税收收入达到了两百三十九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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