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先后搬家5次 李敖之女李文又告园艺师索偿千元

2005年04月10日 20:16

  中新网4月10日电 声称园艺设计师冯先生在自己所住公寓大堂里用污秽的语言辱骂、威胁自己,李敖之女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对其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据法制晚报报道,冯先生称自己与李文在公寓大堂里发生冲突,是因为“对方拖欠了6000元绿化费一直未结,而且当时她先向我挑衅”。李文在起诉状中称,今年3月4日,她在进入自己所住的嘉和丽园公寓大堂时,遇到了正在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交流绿化工作的冯先生。对方一看到她,就冲上来进行辱骂、威胁。事发后,朝阳麦子店派出所民警对在场人员做出调查笔录。李文请求法院判令冯先生在媒体和嘉和丽园范围内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此外,李文称自己和冯先生本来就认识,因为对方在业务往来中不向自己开具发票等原因,自己曾向朝阳工商分局、城管局和国税局反映过情况,但一直未解决。

  被告说法:未开发票只因余款未结

  今天上午,冯先生讲述了自己与李文的恩怨:“我曾帮李文在嘉浩别墅外围做过绿化设计。可绿化工作完成以后,她却以水池漏水为由,不但拖欠6000多元的费用不肯结算,还想把已经付过的1万元费用要回来。”“在绿化时,因为所买材料涉及到十几家单位,而且钱也没结清,所以当时没开发票只开了收据。”

  对骂人一事,冯先生是这样解释的:“当时我正在和物业人员谈事,她看见我以后就找来保安,说‘他怎么能随便在这里放东西’,让保安轰我走。所以我就急了。”

  案中人物:台湾作家李敖之女———李文

  李文,台湾作家李敖之女,现年39岁,美籍华人,博士。2002年年底来京后,短短数月内的一百多次投诉使其迅速成为知名人物。由于不满住宅区的服务,李文先后搬家5次,从香江花园、名都园、国际俱乐部公寓、嘉浩别墅直到今天的嘉和丽园公寓。(付中)

 
编辑:秦欣】
:::相 关 报 道:::
·李文还要继续“开骂” 父亲李敖紧急叫停 (2004-06-30)
·续与父亲李敖一起骂 李文:中国的富人有没有文化 (2004-06-27)
·中国《新闻周刊》专访李文:我愿意做那个傻瓜 (2004-03-03)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京城探访“投诉女皇”李文 (2004-02-23)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