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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星冯巩“性敲诈案”宣判 两嫌犯分别领刑(图)

2005年04月11日 09:36

  中新网4月11日电 一起敲诈事件,让著名笑星冯巩蒙上了不白之冤,近日,他终于借助法律捍卫了自己的名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8日作出一审判决:涉嫌敲诈勒索冯巩的两名被告张慧、张连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和4年,而冯巩也因此洗去了“不道德、破坏军婚”的恶名。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慧、张连两人合谋,于2004年10月打印了一份所谓的“控告材料”,捏造冯巩“不道德、破坏军婚”,意欲借此向冯巩敲诈勒索50万元。两人谈妥敲诈所得三七分成,由张慧赴京交涉。在未能见到冯巩后,张慧将“材料”托人转交。冯巩收到“材料”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张慧、张连随后被淮阴警方逮捕归案。审讯期间,被告人张慧、张连承认敲诈勒索所列的“事实”都是无中生有,是想借“名人”之名,“搞点钱花花”。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慧、张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隐私相要挟,强行索要数额巨大的公民私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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