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新闻浮世绘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警察嫖娼竟冒出“专利权”?!

2005年04月12日 10:19

  哈尔滨市某公安分局民警许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二人决定在一宾馆约会。亲热后,女网友索要“服务费”。许某顿时火冒三丈:“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我还要罚你款呢!”见对方不信,许某立刻掏出腰间的警枪晃了晃。在他的威胁下,女网友哆哆嗦嗦地答应第二天“赔偿”许某700元钱。近日,许某被当地法院以私藏弹药罪判刑六个月(据4月2日《生活报》)。

  “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我还要罚你款呢!”许警察的一番话语令我等不谙世故者万分惊愕,但当我向某些作为“场面中人”的朋友复述时,朋友鄙视的语态令我浑身哆嗦。于是,我又不得不“反省”自己的大惊小怪了。

  是呀,警察是谁,警察是天底下的“人物”!谁敢得罪谁敢冒犯,谁不敬之畏之。“泡小姐”的许警察说得极其明白:因为“我是警察”,所以我泡小姐还花钱?并且又因为“我是警察”,所以我泡了小姐又咋的?我还要罚你(“小姐”)款呢!

  于是,许警察“泡小姐”非但不用花钱,还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女网友”的赔偿金700元。当然,倘若不是“女网友”主动报案的话,许警察在与“女网友”的交易中就顺理成章地“赢利”了。

  许警察的心理状态是很明晰的:我是警察,就享有泡小姐的职业优势!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必花钱,其次可以断言的是不怕被捉。而这次许警察落网显然是意外之外的意外。首先,“小姐”当然怕警察,能像“女网友”这样主动报案,在相关的案例中的机率极低。作为警察,基本上是不必为此而担一丝毫心的。

  其次,许警察泡小姐甚至可以打着办案的招牌,即便案发,许警察的同行还不会为许警察包涵包涵,通融通融。那么,“泡小姐”的许警察又何须多虑呢?

  许警察万万没料到的是,本该是很保险的事情居然给捅出了漏子。这从许警察这一个体而言,似乎是不幸的。但从社会正义的角度说无疑是可喜可贺的,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被揪了一个出来,更重要的是,这也给某些自认为享有着泡小姐等优势的“许警察们”敲了一个警钟:天下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居心不良的如意算盘并不保险!

  【来源:光明网;作者:郑锋】

 
编辑:张磊】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