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社科院学者:政府信息公开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2005年04月13日 10:20

  中新网4月13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汉华日前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笑着说。他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课题组的负责人。他呼吁,当务之急是通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制度创新奠定法律基础。

  周汉华说,信息公开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需要。人民要行使这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其前提条件是要让人民知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具有规范性强、成本低廉、参与面广、效果明显等特点。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行政机关的办事制度与程序告知民众,使政府行为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必然会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政府信息公开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权力的行使缺少透明度,容易搞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

  周汉华还说,实践中推行的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制度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往往具有各自为政的特点,相互之间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比如对于信息安全管理和执法,也涉及到多个部门,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由于缺少综合协调机构,对于信息时代的信息公开问题缺少全盘规划和部署,各种改革仍然停留在渐进性改革的思路上。

  另外,政府信息公开是WTO对政府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几乎所有的WTO法律文件都规定和贯彻了政府透明度的原则。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文件。(裴智勇)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