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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奇美赴大陆投资物流案获台经济主管部门核准

2005年04月15日 10:50

  中新网4月15日电 台湾奇美电子申请赴大陆设立物流公司投资案,在依规定提出资金项目补充说明后,已经获得台经济主管部门核准。

  据“中央社”报道,奇美这项投资案金额仅有100万美元,属于台“经济部”投审会简易审查范围,但因奇美创办人许文龙支持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的言论,使得此案备受关注。投审会日前以奇美财报速动比率偏低为由,要求奇美提出补充说明,引发外界对于投审会是否刻意刁难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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