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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葡萄酒大、小型企业产品质量优劣悬殊

2005年04月19日 13:44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八日电 (记者刘长忠)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一项最新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葡萄酒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分别为百分之八十二点一、百分之六十八点二和百分之三十八点五。大、小型企业产品质量优劣悬殊。

  葡萄酒是由葡萄汁(浆)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含有对人体有益的多种无机和有机营养成分,如有机酸、氨基酸、维生素、多酚和矿质元素(包括微量元素)等,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对葡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安徽、山东等八个省、市六十六家企业的七十六种产品,合格四十八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六十三点二。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称,本次抽查合格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虽然从产品的实物质量看,比上次抽查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大幅度减少,产品更加安全。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干浸出物不合格。

  ——感官不合格。本次抽查中发现,有二种干红葡萄酒有浓烈的挥发酸气味,不具备干红酒的典型风格。

  ——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标准规定,在葡萄酒产品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本次抽查中发现,有四种产品添加了食品添加剂。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处理,进一步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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