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文化部:中国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2005年04月26日 11:30

  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向中外媒体透露,中国借鉴世界各国好的做法,准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此体系包括国家级名录、省市县级名录呈宝塔型的名录体系。

  建立这个名录体系至少有六点原因。第一,通过建立名录,推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和传承。第二,通过建立名录,展示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第三,通过建立名录表彰和奖励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第四,通过建立名录体系,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第五,通过建立名录,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第六,通过建立名录,进一步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国家级的名录标准主要是三个方面,一个是杰出价值,一个是濒危程度,一个是有效的保护计划。

  名录申报主要有四个程序:

  一,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以向所属行政区域的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文化行政部门受理以后逐级上报。

  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请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在汇总筛选的基础上,经过同级政府核定,向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这里出现了一个部级联席会议的名词,部级联席会议是由文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旅游局、宗教局、文艺局等有关成员组成的一个组织。

  三,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审查合格的材料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标准进行评议审定,同时提出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要向社会公示,公示以后拟定入选名单,最后经过部级联席会议的审定后上报国务院批准、颁布。

  今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也将从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当中产生。

  来源:人民网

 
编辑:吴歆】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