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将建立有中国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2005年04月27日 08:11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应妮)中国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今天在此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将通过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等措施,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周和平表示,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二00四年八月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全球批准为数不多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之一。

  他介绍,为履行中国加入该公约的义务,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一是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二是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逐步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

  四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

  据悉,从今年起开始将建立中国第一批国家级名录,在建立国家级名录的基础上,带动省市县各级名录体系的建立。(完)

 
编辑:宋方灿】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