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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良好的中日关系来之不易 民间交流功不可没

2005年04月28日 08:46

  三、半民半官以民代官

  50年代的“民间外交”促成了50年代末被周恩来总理盛赞为“民间大使”的西园寺公一先生常驻北京,以及60年代初中日间“LT贸易”机构和其常驻代表处的设立。1962年9月,日本执政党自民党的顾问松村谦三受池田首相的“全权”委托访华同周总理就以“渐进积累”方式发展两国的政治和经济关系达成“君子协议”;同年11月,廖承志和日本前通产大臣高碕达之助代表中日双方签署《中日长期综合贸易备忘录》,即“LT贸易”,开辟了新的半官方性质的贸易途径;1964年8月和1965年1月,“LT贸易”双方各在对方的首都设立联络代表机构,使中日关系迈向了半民半官、以民代官的交往阶段。

  中日“LT贸易”双方,背后都得到各自政府的支持,实际是半官方的常设机构。中方的廖承志办事处直接受国务院的领导,工作班子由外交部、外贸部等政府部门的成员组成,外贸部的地区政策第四局负责对日联络事务。日方的高碕达之助事务所的正式名称为“日中贸易协议会”。其成员主要由曾任内阁大臣的政治家和通产省、大藏省的官员及财界人士组成,与日本政府联系密切,实际是具有浓厚官方色彩的通产省外围团体。

  自60年代初至1972年中日复交,“LT贸易”与“友好贸易”双管齐下,犹如一车之两轮,不仅直接参与和拓展中日综合贸易,而且为中日双方政界人士的互访、政府间的相互沟通,起到了斡旋、中介和解决难题的“小使馆”的职能。如1963年双方经政府批准的利用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的成套设备进口合同的首次签订、1964年两国开始互换记者的实现等等,都是只有在业已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两个政府间才可完成的政治举动。

  中日间半民半官交流窗口和渠道的开辟,进一步推动了60年代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交流的迅速发展。据统计,双方的贸易额1963年即达1.29亿美元,恢复到50年代的最高水平;1966年则猛增至6.03亿美元,3年内增加了近4倍。受佐藤政府的干扰,1967年至1969年的长幅虽有下降,但仍保持稳中有升的较高水平。在人员往来方面,两国的交流范围不断扩大,互访团队的官方色彩更浓,往来人数不断增加。尤其是1965年500名访华日本青年同中国15个城市的数万名青年进行的为期一个月的友好大联欢,充分展现了两国青年致力于中日友好的热情,预示着中日复交的曙光已露。

  70年代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恢复、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日本国内日中复交国民运动,迫使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把恢复日中邦交提到了其议事日程。为这一天的到来,中日各界的民间力量,奔走呼号,立下汗马功劳中国“双王旋风”、“孙平化旋风”登陆日本,日本“友好旋风”、“政党旋风”造访北京,田中首相正式访华,最终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诚如高碕达之助先生所言,在促进中日关系发展方面,正是由于“LT贸易”等两国民间或半官方交流组织和机构像掘进机挖渠一样,双方同时从两端向中间挖起,矢志不移,常挖不止,才使得中日两国的复交水到渠成。

  四、与官并举官民并茂

  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实现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从客观上为中日民间交流改善了外部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使之队伍迅速扩大,渠道不断展宽,机构逐渐增多,形式日益多样,内容更加丰富,作用愈加明显。而80年代以来几乎每隔半年一次的两国政要和首脑的互访,从侧面反映出中日友好已成为双方政府的既定国策,给两国民间交流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使之更趋于友好务实,互利互惠,有力地推动着两国关系日益走向成熟。概括地讲,其主要特点有:

  第一,民间交流机制化。80年代初,在双方民间友好人士的倡议和两国领导人的支持下,中日民间相继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会议”、“中日民间人士会议”和“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三个固定的交流渠道,以利于彼此沟通,消除误解,促进中日友好事业的不断发展。如正值目前中日关系处于低潮之际,两国数十个民间友好团体的代表于2005年4月12日集会东京并发表《和平与睦邻友好呼吁书》,“为了记取历史教训,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实现两国的世世代代友好”,呼吁双方“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两国及国民间存在的问题、分歧和争端”,并把2005年定为“新世纪中日和平与睦邻友好合作之年”。

  第二,友好往来务实化。两国间的人员往来已由复交时的几千人上升到每年数百万,仅2004年日本的来华人数就达到435万人次。每周往来于两国间的各种飞机航班达500架次。而且,其交流活动已不再仅限于形式上,同时也参加中国的改造沙漠、植树造林、修复古迹、扶贫助学等,内容更加丰富、具体、扎实。

  第三,团队交往大型化。继60年代的中日青年友好大联欢和始于70年代的“友好之船”、“友好之翼”之后,中日间的民间交流活动趋于更加大型化。如1984年秋的3000名日本各界青年应邀访华、2000年5月的有5000名成员的日本民间友好使节团的到访和2002年13000多名日本各界代表齐聚北京,与中国各界人士进行盛大友好交流活动等,均在两国间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第四,政治交流党际化。进入80年代后,日本的各主要政党都相继与中国共产党正式建立了党际交流关系,有利地推动了中日双边政治关系的改善和发展。

  第五,人员往来低龄化。中日之间人员往来的年龄结构趋于低龄化,青少年所占比重日益增加,为培养中日友好事业的后继人才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六,行业交流对口化。自70年代开始缔结“友好城市”、“友好省、县”以来,两国地区间交流的发展势头不减,到2004年已达226对。与此同时,“友好学校”、“友好港口”、“友好报社”等也相继涌现,科研、体育、教育、文化、医疗等机构之间的行业对口交流蔚然成风。

  第七,国民交流“草根”化。随着两国民间交流的迅速发展,两国间平民化的“草根”交流活动与日俱增,“关西日中朋友会”、“向中国赠送日语教材之会”、“日中技术留学交流协会”等自发性的群众交流团体层出不穷。至于个人或家庭式的友好交往,更是不计其数。

  第八,文化交流多彩化。中日间的文化交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两国复交后,则更是异彩纷呈。尤其是70年代末首次实现互派留学生以来,两国间留学生、研修生、考察互访的专家学者不断增加,掀起了新一轮的留学热潮。据统计,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占留日外国学生总数的60%以上,居世界各国留日学生之首。日本在华的留学生人数也一直位居前列。

  第九,经贸往来复合化。1978年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和1982年中日科技合作协定的签订,使中日经贸关系由迄今的单一进出口交易转向经贸、科技全方位的合作。而90年代中日投资促进机构的设立,使两国的民间经贸合作无论在质量或数量方面都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据中方统计,中日两国的双边贸易额已从1972年的10.3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678亿美元,与中美贸易、中欧贸易呈三足鼎立之势。若把港澳特区包括在内,中国已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在经济合作方面,截止到2004年底,日本累计对华直接投资协议金额高达666亿美元,在中国引进外资方面名列前茅。而且,从进出口产品结构看,两国正由垂直分工走向水平分工;从经济合作的水平看,两国正由优势互补关系进入更加密切的相互依存阶段。

  综上所述,中日复交以来,两国民间对话机制的相继设立,中日长期贸易协定的签订,各地区及行业间对口交流关系的纷纷确立,同官方的对话机制、政府间双边协定及政府交流机构等并肩而立,并驾齐驱,彼此促进,相互补充,形成了与官并举,官民并茂,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即使是在两国保持正常关系的情况下,中日间的民间交流不仅不可或缺,而且它像润滑剂和平衡器一样,时常调节着官方双边关系的平稳运行,越发显示出雄厚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为推动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全面、长期、健康地发展,起着官方或其它任何渠道都无法代替的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中日两国比邻而居,鸡犬相闻,有着长达两千余年友好往来的悠久历史和长期的民间交流传统。战后,由于种种原因,两国之间竟有27年处于极不正常的状态,是民间交流在非常困难的环境下开启了中日交往的大门,并通过“渐进积累”推动了两国邦交正常化的实现;中日复交后,民间交流的阵营迅速扩大,与政府间的交流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促进了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全面发展;冷战后,随着形势的变化,中日民间交流顺应时代潮流,互惠互利,脚踏实地,始终不渝地致力于中日友好和两国的繁荣与发展,为两国关系逐步走向成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由于日本政府及右翼势力不能正视和深刻反省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不断在领土、主权、安全等方面对华采取挑衅行为,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致使中日关系遇到了两国复交以来最为困难的时期。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日本政府及右翼势力的错误举动不仅遭到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亚洲近邻国家人民的强烈反对,也引起了日本国内友好团体和有良知民众的齐声谴责。我们要把日本人民同日本政府及右翼势力严格区别开来,着眼于未来,寄希望于日本人民,并团结他们一道同日本一小撮倒行逆施的右翼势力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共同维护中日关系的大局。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日民间交流前景广阔,前途无量。但欲锦上添花,则任重道远,尚需共同努力。首先,双方要把民间交流置于事关中日世代友好、携手共进、互利发展、共同繁荣的重要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其次,民间双方要树立更高、更远、更新的目标,以新的姿态、新的举措、新的内容、新的形式,把中日友好广泛、深入、持久地推向新的发展阶段;其三,要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扩大人员往来,缩小彼此间的文化差异,增进相互间“心与心”的了解,以期增信释疑,真正实现感情上的正常化;其四,随着两国关系的日趋成熟,必然会带来新的问题、矛盾和摩擦,民间双方应从大局出发,遵照《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联合宣言》的基本原则,以坦荡的胸襟,冷静的思维,平和的态度,理性的举措,不懈的精神,努力协助双方政府妥善处置,把有碍于友好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中日关系长期、顺畅、健康地发展;其五,中日友好寄希望于两国人民,更寄希望于两国青年。民间双方应进一步扩大两国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加紧培养后继人才,使中日友好的大业蓬勃兴旺,世代相传。

  来源:人民网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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