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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错案追究制度形同虚设?专家提三点解决办法

2005年05月10日 11:00

  中新网5月10日电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教授近日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现有的错案追究制度很难发挥实效。如何避免刑讯逼供乃至冤假错案,目前有一种很好的解决办法。

  洪道德提出,首先看守机关独立,不归任何一个办案机关,它不承担办案的任何责任。第二就是,法律规定,凡是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从拘留、逮捕,到关押至看守所这段时间的口供无效,只有到看守所后对其进行的讯问才具有证据效力。这样就可以防止侦查人员利用这段时间搞刑讯逼供。第三点,只要人进了看守所就不能从看守所再提走,除非是指认犯罪现场,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也必须派人全程监督。

  他认为,冤假错案形成的头一步往往是侦查机关出问题。对于目前的侦查程序,洪道德认为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侦查活动和羁押活动是合二为一的,表面上是两个机构,但实际上是一个机关,都是公安机关。而且关押和侦查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规定得不是很明确。”第二个特点就是“刑诉法规定对于人证的获取,所谓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都是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的。”

  洪道德表示,在现有机制下,证明审讯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很难。“无非就是两种证明方法,一种就是让审讯者证明他是合法的,还有一种就是让被审讯者来证明他是不合法的。”但是具体用哪一种,目前我们的法律是空白,于是出现谁主张、谁举证的情况。

  “但是被审讯者怎么证明?明明被打了却不能证明。”洪道德认为,这就等于给审讯人员提供了一条路,在讯问的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使用刑讯逼供,因为他们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使用了刑讯,这是制度上的严重缺陷。(王亦君、杨思远)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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