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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科技合作目标:建立以知识为基础的战略伙伴

2005年05月14日 10:17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三日电(记者孙自法)由中国科学技术部、欧盟委员会科研总司、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大公国政府共同主办的为期两天的“中欧科技战略高层论坛”十三日下午在此间闭幕。中欧发表联合声明称,双方科技合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知识为基础的战略伙伴”。

  这份联合声明指出,中欧科技合作基于两条原则:一是面向知识经济体,扩大双方科技合作范围;二是保证中欧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全面协调。总体目标框架下涵盖有九项具体目标:

  ——在例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里发展中欧联合项目和大型研究基础设施。

  ——通过大范围利用中欧科技界、产业界和金融机构等各种利益集团以及双方科技合作协定,发展全球科学知识和技术。

  ——增加在中欧科技合作项目上的公共和私人投资。

  ——加快和促进中欧自身科技战略的实施。

  ——动员所有欧盟成员国,扩大规模,改善各国和欧共体行动的协调;动员协调中国科技力量开展对欧科技合作。

  ——确保中欧科技合作的共同利益和稳定,正确适应科学、环境、社会和经济的演变。

  ——考虑环境和社会技术标准。

  ——促进一个科学的文化氛围。

  ——保护知识产权。

  为实现上述目标,该联合声明还确定一份行动目录,主要内容包括:准备中欧在全球问题及重点科技领域的战略研究合作计划,特别要考虑对研究和创新的需求,设计符合双方共同兴趣和利益的产品与服务,来适应持续演变的世界;充分利用欧盟科技框架计划和中国科技计划进行国际合作的可能性,以及在优先领域、全球问题和研究基础设施领域内的联合行动。

  通过中国在欧洲技术平台上合作等方式来促进和发展双方在环境、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氢能和航空等领域共同行动;通过改善长期和短期停留的签证条件,制定中欧科学家交流计划及促进双方大学和研究机构间联合学位,增加研究者在中欧间流动;动员中欧企业包括金融机构支持双方科技合作项目和联合研究基础设施。

  举办中欧科技年活动,增进公众对中欧科技的全面了解和接触;建立在华欧盟研究者和在欧中国研究者的网络;鼓励中欧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科技合作;推动和支持中欧科技中介机构、中欧联合研究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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