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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森:中国司法界愿继续与芬兰同行交流与合作

2005年05月17日 10:20

  中新社上海五月十六日电 (记者 陈静)今年是中国和芬兰建交五十五周年,两国司法部亦在此庆祝中芬司法合作十周年。中国司法部长张福森在庆典上表示,中国与芬兰在司法领域的交流在中国与其他国家司法交流与合作中居于首位,中国司法界愿意继续与芬兰同行开展交流与合作。

  中芬司法合作十周年庆典暨公证、公司法国际研讨会今天开幕。一九九五年一月,芬兰共和国司法部长安内丽·加蒂玛基应时任中国司法部长肖扬的邀请访问中国。两国司法部长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芬兰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的签署,不仅为两国司法领域交流与合作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两国司法界的友好交往掀开了新的一页。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两国司法部有关负责人签署了《一九九六——一九九八年执行计划》,此后,双方又相继签署了中芬司法合作《一九九九—二○○○年执行计划》、《二○○一——二○○三年执行计划》和《二○○三——二○○六年执行计划》。

  张福森在开幕式上表示,中芬两国关系的全面健康发展及在各领域富有成效的合作,为两国在司法和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指出,截至目前,在双方签署的四个执行计划框架内,两国已经共同完成了近三十个重要交流合作项目。他表示,中国愿意本着相互尊重、相互平等及求同存异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出席开幕式的芬兰司法部长高斯基宁表示,持续性、专业性和以相互尊重为基础是芬兰和中国司法合作的突出特点,对芬中司法合作成功性的认可已经超越了国界。他说,欧盟也对芬中司法合作给予了密切关注。

  据悉,在为期两天的国际研讨会上,两国及国际拉丁公证联盟的知名专家将就相关议题展开研讨。有关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将对目前中国物权法、公证法立法起到参考、借鉴作用。他指出,对公司法的研讨,尤其是对公司法冲突解决这一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扩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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