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片|图片库|图片网
时 尚 |汽 车|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重庆一村社荒唐规定:是处女才能领到土地补偿金

2005年05月19日 13:50

  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中广网报道,重庆市大足县北禅村二社最近出台了一项古怪规定:外出未婚打工女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作‘贞洁鉴定’。

  半个月前,该社社长罗文华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就土地补偿金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有人提出,村里外出打工的女孩儿可能都耍了朋友,不应该参与此次分钱。罗文华就要求谭书英等5名女青年回来鉴定贞洁,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她们是否享受分钱待遇。

  北禅村二社社长罗文华5月17日承认,社里的确开会研究过对社里20岁以上未婚打工妹进行贞洁鉴定,包括谭书英在内共有5人。“主要是有的社员怀疑她们出去嫁了人,没回来下户口,继续赖在社里享受福利。”

  按计划,他准备委托妇女干部带这5名女子去计生指导站体检,“凡是经检查仍是处女的,该分的钱一分不少,社里还要支付其往返路费;一旦检查出不是处女的,社里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罗文华透露,全社共有286人,这次鉴定不针对外出读书的女娃儿,鉴定结果将在全体社员大会上进行宣布,由社员表决。他还强调,照村里的“村规民约”,女子嫁人后一律不得享受村社的福利。

  法律界人士认为,农村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属于集体共有,每个村民都有权享有土地征用后获得的补偿金,这与当事人是否处女、是否结婚并无逻辑关系,此类鉴定纯属荒唐。而且他们将女青年是否处女的信息当众公布,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陈代泽)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