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片|图片库|图片网
时 尚 |汽 车|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佘祥林案民警自杀追踪:湖北省纪委口头“认错”

2005年05月29日 18:00

  “佘祥林冤案”的办案民警潘余均自杀后,死者家属坚决要给死者讨说法,否则不会将遗体火化。据悉,湖北纪委已口头“认错”,表示在调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放走被询问对象有一定的过错,省纪检委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有消息称,遗体有可能今天火化。

  昨日,京山县殡仪馆灵堂内一片哀乐和啼哭声,灵堂门口挂着一副挽联“金盾铮铮廿载伴君音容壮,警花灿灿一朝辞面情意长”。灵堂内,一幅幅横幅也表达死者家属对潘余均之死充满了疑问:“忠魂浩荡一生付出空有恨”“血情悲烈满腔怨恨可凭谁”。在灵堂中央最醒目的是在潘的遗像中间写着的“还我生命还我公道”的大幅标语。死者的遗体仍然躺在水晶棺中。

  死者家属告诉记者,对潘的死他们希望省纪检等部门给个说法,一是要求有关部门说明和查清潘在佘案中到底负什么样的责任;二是死者家属认为,潘是在配合省纪检部门调查的过程中突然死亡,并且还有血书“我冤枉”,就此,省纪检委等部门应该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死者家属表示,他们要给死者讨一个说法,否则不会将遗体火化。据悉,事发后,省纪检委已经派人来料理后事,京山县公安局等部门也在做死者家属的工作。有消息称,死者遗体可能明天火化。

  湖北省纪检委的一位负责处理后事的领导口头表示,纪检委在调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放走被询问对象有一定的过错,省纪检委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昨天上午,死者妻子的哥哥张金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最希望的是,有律师能够为他们讨一个说法,湖北省的几个律师一听说此案就不敢再“碰”。

  据悉,京山县主要领导昨日下午约见了潘余均的妻子张银兰等人,明确提出潘余均的遗体29日火化,如果其亲属今日不将潘余均的遗体火化出殡,有关方面将进行“强行火化”。昨晚,潘余均的一位亲属表示将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安排。(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杨章怀)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