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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群:各少数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自由

2005年05月30日 10:49

  中新网5月30日电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今天在国新办新闻会上表示,在语言文字的使用上,我们尊重各个少数民族自己的选择,我们不赞成把使用少数民族自己的语言文字同推行使用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简单的对立起来。

  朱维群说,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有着明确的规定,总的精神可以概括成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各少数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个方面是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样具体到每个少数民族的群众,实际上他们可以有多样的选择,既可以只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也可以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共同使用。

  朱维群强调,在语言文字的使用上,我们尊重各个少数民族自己的选择,我们不赞成把使用少数民族自己的语言文字同推行使用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简单的对立起来,我们也不赞成以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名,阻碍少数民族群众使用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因为这样对少数民族的发展不利。

  朱维群指出,根据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我们在语言文字方面的政策导向基本原则是,“自愿选择,分类指导,努力构建和谐的民汉双语环境”,对于已经基本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鼓励支持他们直接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一些不通汉语的少数民族群众,我们在政策上一方面为他们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在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创造尽可能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在学校教育当中,鼓励推行进行双语教学,就是对青少年同时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教学。实践证明,双语教学有利于少数民族更快地发展,有利于各个民族特别是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所以在各少数民族当中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实践的效果是非常好的。谢谢。

  5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记者会,介绍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发展的有关情况。(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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