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片|图片库|图片网
时 尚 |汽 车|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黄宏生完成第三次过堂 案件押后至6月21日提讯

2005年06月02日 14:00

  中新网6月2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 沉寂了三个月的黄宏生案件昨天再次传出新动向。昨天上午9时46分至9时49分,创维数码控股(0751,HK)前董事会主席黄宏生及其胞兄黄培升在其二人各自的辩护律师陪同下,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经历了第三次过堂。

  开庭后,控方正式向法官通知希望将该案件移交至香港地方法院,随后,法官即宣布将该案件转交至香港地方法院,并于6月21日正式开庭。短短三分钟后,黄宏生案件第三次提堂即宣布结束。

  香港廉署:黄氏案件情节严重

  提堂结束后,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处发言人谢先生表示,由于目前香港廉政公署对黄氏兄弟暂时没有提起新的指控,因此,此次过堂,作为控方的廉政公署考虑到黄氏兄弟案件比较严重,建议在香港地方法院对其提起正式诉讼。

  至于排期将至何时,黄宏生案件最后可能至何时完结,谢则表示无法预知,“而且,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如果案件侦缉有新的突破,廉署还随时有权提起加诉。”谢最后表示。

  黄氏律师:对案件结果很乐观

  和廉署对黄宏生案件情节严重的判断不同,担任黄培生律师的林炳昌在过堂后则向记者表示,对黄宏生案件最终会以无罪宣判的结果告终很乐观。

  对于廉署发言人所说的由于此次黄宏生案件案情严重,因此移交香港中级法院———香港地方法院的说法,林炳昌反驳称,按照香港司法程序,在选择(审判)法院时,控方有主动权。林炳昌还表示,尽管香港地方法院最高量刑权可达7年,但也可能当堂宣布无罪。

  而对于廉署所称的21日在香港地方法院开庭后,法官将对黄氏兄弟是否认罪进行当庭讯问的说法,林炳昌则表示,当庭认罪或者宣判是绝无可能的。21日开庭后,下一步就是要申请排期审讯和答辩。而且,就香港法院的一般状况而言,香港地方法院一般也要排期半年以上才能真正开始审理。

  最后,当问及林炳昌从目前双方过堂情况如何预测黄宏生案件的最后结果,林炳昌则充满信心地表示,“当时是宣判无罪。因为目前我已经拿到了对方证人的口供,以及主要文件,对驳倒对方说法很有信心。”

  创维集团:此事已和创维无关

  过堂结束后,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健表示,这已是黄宏生个人的事情,创维集团不作任何评价。沈健进一步表示,该案件已经发生有半年多,案件对创维的影响也越来越小。而且,目前创维数码也在积极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复牌。(记者 张冉)

 
编辑:姚笛】
:::相 关 报 道:::
·廉署加控黄宏生兄弟两罪名 创维称其已获准离港 (2005-03-03)
·黄宏生案今日在港“过堂”高价聘著名律师辩护 (2005-03-02)
·黄宏生明天受审 “虎山行”事隔三个月后再开庭 (2005-03-01)
·创维新帅来京危机公关 黄宏生状态良好准备应诉 (2005-01-03)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