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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认为安理会改革应循6原则 反对人为设时限

2005年06月08日 06:15

  中新网联合国6月7日电(记者谭宏伟)在七日公布的中国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立场文件中,中方提出安理会改革应遵循的几项原则,其中强调重视中小国家利益。

  中方认为,安理会改革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扩大问题,也包括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等重要问题。中方提出安理会改革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提高安理会的权威和效率,增强其应对全球性威胁和挑战的能力。

  ——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发展中国家已占联合国会员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但在安理会的代表性严重不足。这个状况必须纠正。

  ——应让更多国家,特别是中小国家有更多的机会轮流进入安理会,参与其决策。

  ——坚持地域平衡原则,并兼顾不同文化和文明的代表性。

  ——涉及各地区的改革方案应首先在有关地区组内达成一致。中方认为,一些国家倡导的地区轮任原则值得重视和考虑。

  ——坚持协商一致,这是《宪章》的重要精神,目的是兼顾各方,特别是中小国家利益,只有经过协商一致做出的决定才能赢得最广泛的信任和支持。中方反对人为设时限,反对强行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

  中国公布的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立场文件,内容涉及有关发展问题,安全问题,法治、人权与民主,加强联合国等诸多方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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