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片|图片库|图片网
时 尚 |汽 车|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公安部曾发出A级通缉令 马汉庆抢劫杀人案开审

2005年06月21日 18:57

  马汉庆特大抢劫杀人案21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杀死7人、重伤5人、被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的犯罪嫌疑人马汉庆出庭受审。

  据公诉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马汉庆自1993年至2004年间,分别在武汉、重庆和乌鲁木齐市等地伙同他人或单独作案实施抢劫杀人共6起,致7人死亡,5人重伤。

  庭审中,马汉庆对检察机关对其指控的6起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庭审经中午短暂休息后下午继续进行。除武汉、重庆外,马汉庆分别于1998年11月1日、2002年6月10日和2004年10月29日,在乌鲁木齐制造了3起持枪抢劫案,造成1死3伤。随后马汉庆便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在全国悬赏20万元缉捕。2004年11月11日,马汉庆在海南三亚落网。(来源:新华网,记者李来房、曹志恒)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