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片|图片库|图片网
时 尚 |汽 车|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体育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刘翔肖像权案再起波澜 被告指中国田协"行政干扰"

2005年06月28日 08:06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被指控侵犯奥运冠军刘翔肖像权的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今天发表声明,指责中国田径协会介入私权范围的法律诉讼,对法院独立审判带来了“行政干扰”。

  《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在声明中称,中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作为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中国田径协会行使着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其公开介入实质是私权纠纷的诉讼领域的行为,对法院独立审判形成了行政干扰。

  对中国田径协会在其声明和散发的材料中指其“不具有新闻活动的资格”,并称其“未经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不得承接广告业务”,“精品”报给予了言词激烈的反驳,认为该言论不尊重客观事实,已严重干扰到报社正常的出版秩序和广告经营活动,“严重侵害了我报社的民事权利!我报社保留通过诉讼方式寻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对刘翔肖像权案,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经过六个多月审理后于五月二十五日作出一审判决:《精品购物指南》使用刘翔肖像的行为属正常的新闻报道行为,不构成侵权。刘翔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满于六月九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国田径协会当天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对此案的“几点看法”,引起被告不满。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