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片|图片库|图片网
时 尚 |汽 车|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教育部提出四个“决不允许” 维护高招公正防骗

2005年07月01日 08:55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人民网消息,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30日表示,“我最担心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对招生政策的不熟悉和急于上大学的心理进行诈骗。”教育部提出了四个“决不允许”,用四道高压线维护高招公平公正,请考生和家长不要听信谣言上当受骗。

  据林蕙青介绍,高校招生工作四个“决不允许”内容是:决不允许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高校录取资格、入学资格与“收费”无关。学校或招生工作人员如有违规收费行为,一律予以追究;决不允许招生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对违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招生队伍。

  对通过不正当手段、有舞弊行为而被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决不允许学校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一律与学籍电子注册挂钩;决不允许游离于招生工作体系之外录取考生,对未经省级招办录取审核的考生,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律不予“追认”。

  对招生工作人员,教育部今年明确提出“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规人员,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增加高招工作透明度,遏制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2005年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六公开”的信息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一些中介机构在高考前就非常活跃。”林蕙青说,“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从正规渠道获取有关招生政策信息,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避免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编辑:贾靖峰】
:::相 关 报 道:::
·防高考移民 海南修订“高招报考条件”引发争议
·高招又现新陷阱 交六万元就可“点录”上大学?
·高招资讯泥沙俱下权威信息少 家长考生无所适从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高考聚焦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