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没有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QS”认证标志的肉制品等10类食品加工企业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这10类食品包括肉制品、罐头食品、乳制品、饮料、冷饮、速冻面米制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和膨化食品。作者:井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