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据悉,作为券商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的券商分类监管,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推开,即四类券商中的后两类------ C类、D类券商的评定标准和名单将于年底前确定。
据悉,所谓C类、D类券商,是指有一点问题但可以通过整改达到规范类或创新类标准的公司,达到后就可以开展相应的业务,达不到的或风险越来越大、出现了更严重的风险的公司,将被实行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不同风险承受程度和控制能力,实施不同监管方法,给予不同发展空间。根据这一监管思路,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于去年8月分别出台了《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公司评审暂行办法》,从而揭开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序幕。到目前为止,已有12家券商相继被评为可从事相关创新活动的公司。今年4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又分别发布了《关于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与监管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进分类监管工作,使分类监管覆盖所有的券商,证监会正在加紧进行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的工作。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在摸清底数的过程中,证券公司必须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风险、规范经营情况,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客户托管的国债、企业债等客户资产的安全状况,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的规模和规范运作情况,经纪业务规范运作情况,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债务、账外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清理方案。
据了解,到去年年底,133家证券公司中已有86家向证监会提交了自查报告,其中36家报告了证监会以前没有掌握的风险情况。(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