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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货物贸易协议》正式实施 中方准备不足

2005年07月05日 11:43

  中新社北海七月四日电  题:相对于《货物贸易协议》正式实施中方准备明显不足

    ——访亚洲资本论坛董事长李俊

  中新社记者杨强

  出席此间“二○○五年中国—东盟工商领袖(北海)论坛”的亚洲资本论坛董事长李俊,今天在接受传媒访问时直言不讳地指出:“相对于《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的正式实施,我们的准备明显不足。”

  由广西自治区政府及亚洲资本论坛联合主办的“二○○五年中国—东盟工商领袖(北海)论坛”,于七月三日至五日在北海举行。本次论坛“以“持续强劲的区域影响力”为主题,来自中国、东盟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二百五十余位政府官员、工商领袖及专家学者参会,共同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影响力,以及由此创造的商机,展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广阔前景。

  作为本次论坛执行主席,李俊说,《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已于今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但据调查,中国不仅一般企业,即便是一些政府部门,对此都不甚了解。

  他说,相对于《货物贸易协议》的正式实施,中方的准备明显不足。一是思想准备不足。东盟早在一九九二年就开始建设自由贸易区,而在中国,不少企业至今不知道“自由贸易区”为何物,亦不知道同自己有什么关系,对已经涌到眼前的商机无动于衷,就更谈不上如何重视了。二是信息流通不畅。许多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商会、企业对《货物贸易协议》的内容知之甚少,对“自由贸易区”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拿不出应对方案;国内有关东盟国家产业、产品的分析资料不足,企业得到的信息帮助有限;对“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多,不能据此调整生产经营。三是人才培训滞后,缺乏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料。

  二○○二年十一月,中国和东盟十国共同签署《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内容。

  二○○四年十一月,东盟第十次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东盟国家与中国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等文件。于二○○五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包括二十三个条款及三个附件,其中最关键的第三条“关税削减和取消”,涉及到七千种商品关税的削减。

  李俊认为,举办中国—东盟工商领袖论坛,就是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高度重视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和《货物贸易协议》带来的新变化和巨大商机,早做准备,主动应对。

  作为非政府组织,成立于一九九八的亚洲资本论坛,始终站在时代前沿,以灵活、高效、务实的风格探索经济和社会热点问题,为促进中国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各国各地区间的经贸交流、协调与合作服务;为区域内各国、各地区和各级政府、企业及科研机构提供高层对话平台,建立高效的经贸合作和投资伙伴机制。亚洲资本论坛已成为有影响力的国际会议组织之一,并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完

 
编辑: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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