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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将整改通知送达圆明园并要求书面回复

2005年07月09日 08:58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京华时报消息,国家环保总局昨天将关于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送达圆明园管理处。总局表示,圆明园管理处近期必须给出书面反馈意见,若不赞同整改决定,可行政复议或对簿公堂。

  据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正式下达后,圆明园管理处不管同不同意整改意见都必须作出一个书面回复。

  “圆明园管理处如果对环保总局的决定持有异议,可行政复议或对簿公堂。”这位负责人说,圆明园管理处如果迟迟没有反馈,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沟通,环保总局将视为默许,并责令其整改。(夏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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