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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知要求做好应对台风“海棠”救灾工作

2005年07月18日 18:15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中国民政部消息,7月18日,民政部向福建、浙江、广东、上海民政厅(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应对今年第5号台风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今年第5号台风海棠将在台湾省花莲到成功市附近沿海登陆,登陆后台风中心将继续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并将于今夜到明天再次在福建福鼎到崇武一带登陆。根据预测,此次台风范围大、强度强。民政部已于今日上午11时启动救灾四级响应,并向福建派出了工作组。为做好此次台风的救灾工作,通知要求:

  一、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受台风影响的省份要根据灾害预警和损失情况,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并参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着重做好救灾资金、避灾场所、物资和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保障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二、及时转移受台风威胁的群众,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各地要高度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台风预测预报信息及时传达沟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对台风可能造成灾害地区的群众要立即进行预防性转移,并及时组织力量抢救受困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三、加强转移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转移灾民安置工作的管理,重点做好灾民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有干净水喝,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四、认真做好灾情的实时报送工作。应对台风工作期间,各地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畅通。灾情发生后,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区一线,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在第一时间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民政部。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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