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日前出台规定:今后在干部任职前考察中,将通过适当方式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延伸考察,主要是到其单位、社区和街坊邻里了解其在生活圈和社交圈中的表现
将干部8小时外的表现纳入考察干部的内容,此举大有必要。提拔领导干部,除了看其工作表现,也应了解其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因为领导干部在家庭与社会中的表现,往往也可见出其人品、修养等个人素质中的另一面。
不过,杭州市的这条规定,同样面临一个老问题: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能够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如果一条措施看上去很美,但可操作性不强,那么,很可能会得到“形式主义”甚至“作秀”之类的评价。
比如,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如何考察?这些方面无法用指标来衡量,而且也带有很强的主观性,每个人的评价可能不太一样,甚至完全不同。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其他人也不会十分了解,有些甚至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只要不触及法律,他人也不应干涉,否则似有侵犯隐私权之嫌。因此,出台这样的政策之前,该好好斟酌一番。
【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作者:汪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