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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台办:做好防台风工作 保护台胞生命财产安全

2005年07月19日 13:47

  中新网福州七月十九日电(记者陈国明)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十八日下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防台风预案发布公告,要求全省各级台办认真做好各项防抗台风工作,以保护台胞生命和财产安全。

  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要求,对来靠各停泊点的台湾渔船要采取措施,及时转移到安全避风点,并做好船上人员的登岸安置工作。

  对在直接往来航线上航行的客、货轮,在台风逼近前视情况安排停航。对要求到我方港口避风的金门、马祖的船舶,应协调口岸等相关部门提供方便。对因停航而滞留口岸的台胞要妥善安置,确保安全。

  协助做好台资企业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扎实做好防御强风、强降雨和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对位于低洼地带和易受台风威胁的台资企业要及时转移人员。

  福建省台办要求地方各级台办做到领导带头,靠前指挥,真正把防御第5号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来靠福建省台湾渔船停泊点、直接往来口岸的客货轮和台胞以及台资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完)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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