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闻中心|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科 教|时 尚|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商城|供稿|产经资讯|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文娱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舞蹈《千手观音》涉侵权遭起诉

2005年07月20日 08:24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九日电(郭向志吴庆才)轰动海内外的“千手观音”的原创作者究竟是谁?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刘女士起诉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张团长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

   刘女士诉称,二000年六月底她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我的梦》歌舞晚会总导演、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李副团长之邀,为该晚会创造一个女子集体舞。当时她受中国佛教造型“千手观音”的启发,为十二名聋哑姑娘创作了“千臂观音”、“半臂观音”、“短臂观音”、“莲花造型”等具有独创性的舞蹈动作所组成的舞蹈作品。

   该作品后被定名为《千手观音》,并重新编配了音乐,并在刘女士的编导下最终形成了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该作品于同年八月在北京进行了首场演出,之后在国内外进行了多次演出。二00二年十二月刘女士又以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观音》为基础,为十八名聋哑姑娘编导了《千手观音》的舞蹈。

  今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出现了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演出。春节后,刘女士发现,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张团长未经其同意,在对《千手观音》申请著作权登记时,竟然将十二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和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均登记为张团长。而张团长亦向媒体广泛宣传自己是《千手观音》的作者。

  刘女士认为,自己才是十二人版《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并无多少新的创作成分,实际上是对她的作品的使用。故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人民币五万元的精神损害,并发表道歉声明。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