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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许可证管理 中国纺织品进入规范出口新时期

2005年07月20日 10:04

  中新网7月20日电 《人民日报海外版》今日载文指出,在取消纺织品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仅仅半年多时间,商务部却又决定要对部分纺织品出口重新实施许可证管理。对此,有关权威人士指出,这是由于国际纺织品贸易形势变化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表示,上述管理办法是中国在纺织品一体化后,面对纺织品全球贸易新形势而采取的措施,也是一种负责任的举措。在全球纺织品贸易新的、比较特殊的形势下,既要从广大纺织企业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正常的、健康的贸易秩序,也要从中国纺织品长远发展出发,为纺织品出口创造稳定、透明的贸易环境,促进中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进一步转变。

  尚明司长还表示,对纺织品出口管理,不仅涉及到纺织品出口企业的利益,也与有关的生产和消费群体利益相关。商务部在制定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根据立法的要求,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利害关系方、商协会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多次与中国海关和质检总局等部门沟通,才最终出台了管理办法,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绝大多数企业的权益。

  公平、公开、透明分配额

  商务部8日公布了全国各出口企业在今年第一次分配后允许出口的具体数量,全国共约5500家企业获得了商务部的配额。中国企业自本月20日起按此分配方案向欧盟输出10类产品,迈出“后配额时代”有序出口的第一步。

  权威人士分析认为,目前对纺织品实施的临时出口许可管理,与纺织品一体化以前实施的配额管理有着根本的区别。一是种类大大减少,在配额时代,欧盟对华纺织品实施配额的品种有41类,现在实施数量限制的只有10类,其他31类均不受限制。二是限制时间有限,美国对中国设限的7类纺织品明确规定为期一年,而中欧纺织品贸易协定的有效期截止到2007年年底。他们表示,将本着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纺织品出口数量进行分配。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不得转让、买卖、伪造和变造,违反者将给予严厉处罚,以确保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健康有序发展。

  从以量取胜转向以质取胜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制定后,一些中小纺织品企业分到的配额会很少,有的甚至为零。

  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孙际文说,目前,部分进口国对中国部分纺织品设限已是现实问题。如果商务部不采取措施,任凭企业抢运出关直至受限数量出完为止,不仅使得贸易环境更加不稳定,而且中国出口企业的议价能力将有所降低。如果采取措施,商务部必须按照一个合理的、可操作的方式让各个企业知道应该出多少量。可以想象的是,对企业而言,任何标准的出台必然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但是,商务部必须统筹考虑整个纺织业的整体利益。

  现在中国的纺织品对外贸易结构中,低附加值的制成品所占比重过大,高新科技产品对外出口虽然增长迅速,但比重仍然较小。面对出口的数量限制,纺织品出口不能再走“以量取胜”的道路。国内纺织企业应当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增加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出口,走以质取胜的道路。(郭扬李灏菀)

  相关链接

  2005年1月1日,原对中国纺织品出口设限国取消配额限制。商务部、海关总署对相关纺织品出口不再实施配额许可证管理。

  2005年4月29日,欧盟宣布对由中国进口的9类纺织品发起“特保调查”。此后,欧盟又于5月27日要求就T恤和麻纱两类纺织品进行正式磋商。

  2005年6月11日,中国和欧盟签署《中欧关于部分纺织品谅解备忘录》。欧盟承诺对在2005年6月11日到2007年年底期间,对中国10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到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2005年6月19日,针对《中欧关于部分纺织品谅解备忘录》,国家商务部制定《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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